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行使水行政主管職能的派出機構)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在長江流域和瀾滄江以西(含瀾滄江)區域內行使水行政主管職能的派出機構,總部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成立於1950年2月,其前身是揚子江水利委員會。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部的授權,長江委主要負責區域內的水行政執法,水資源統一管理、節約、配置和保護,流域規劃,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關國有資產的運營、監管等工作。會刊為《人民長江》。

機構簡介

長江水利委員會(簡稱長江委)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長江流域和瀾滄江以西(含瀾滄江)區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

半個多世紀以來,幾代長江委人在認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職能的同時,完成了以長江流域綜合規劃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先後承擔了荊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萬安、江埡、葛洲壩和三峽、南水北調、長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的勘測、規劃、設計、科研、監理和建設工作,為治江事業創造了震古爍今的經濟社會效益,形成了“團結、奉獻、科學、創新”的長江委精神。長江委現有職工近30000人,其中,在職職工近20000人,各類專業技術人才7500多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中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3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2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00餘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人;在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330多人,副高以上職稱2370多人;有12人榮獲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有12人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省部級勞模130人;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3名。半個多世紀來,長江委榮獲國家級、省部級各類獎勵300餘項,其中,2006年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狀”,長江葛洲壩二、三江工程及其水電機組獲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獲1項全國最佳工程設計特獎,獲5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金獎,獲4項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以上數據截止2007年底)隨着三峽工程初步發揮效益和南水北調工程全面開工,長江治理開發進入了新世紀的發展新階段。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長江委按照新時期黨中央水利方針和可持續發展水利的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總結經驗,積極探索,開拓創新,確立了以“維護健康長江、促進人水和諧”為基本宗旨的新時期治江思路,努力當好長江的代言人、保護神,讓長江永遠造福人類,讓人類永遠擁有健康長江。

長江水利委員會和黃河水利委員會為水利部直屬的副部級單位。

歷史沿革

1921年12月,成立揚子江水道討論會。

1928年5月,改組揚子江水道討論會為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

1935年4月,合併改組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太湖流域水利委員會、湘鄂湖江水文站為揚子江水利委員會。

1947年6月,揚子江水利委員會改名為長江水利工程總局。

1949年12月,開始組建長江水利委員會。

1950年2月,長江水利委員會成立。

1956年,以長江水利委員會為基礎,成立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

1989年,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更名為長江水利委員會(副部級)。

關於長江委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長江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水利部授權,在長江流域和瀾滄江以西(含瀾滄江)區域內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成立於1950年2月。1988年國家授權長江委在長江流域內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能,1994年後水行政管理範圍由長江流域擴展到西南諸河,水資源管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許可服務與監督執法等工作不斷強化。

長江委成立以來,始終堅持以規劃編製為先導、以涉水管理為手段、以工程建設為基礎、以科技創新為支撐,全方位開展長江治理與保護工作。3次編製修訂了長江流域綜合規劃,構建了覆蓋全流域的水文、水質、水生態、水土保持綜合站網體系,積累了較為豐富完整的流域水文泥沙、地質勘查、河道觀測、涉水工程、地理信息、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等基礎資料,設計了長江三峽、南水北調中線、荊江分洪、葛洲壩、丹江口等舉世矚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團結、奉獻、科學、創新”的長江委精神。通過七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構建起長江流域防洪減災體系、水資源綜合利用體系、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和流域綜合管理體系,有力促進了流域的發展與保護。作為長江防總技術支撐和參謀辦事機構,在防汛抗旱組織管理、責任制落實、監測預報、科學調度、技術指導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防範了歷次流域水旱等各類災害。

進入新時代,長江委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為指引,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戰略導向,堅持“全委一盤棋,共謀新發展”,統籌推進“安瀾、綠色、和諧、美麗”四個長江建設,全面推進“政治建委、經濟興委、科技立委、人才強委、文化塑委”新時期發展戰略,以《長江保護法》實施為契機,不斷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流域防洪減災能力、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水平、流域綜合管理水平,全力助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持續為流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撐保障。

長江委與世界上6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開展了廣泛科技交流與合作,水利水電工程諮詢服務、水文監測預警和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業務遍布5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全球水治理作出了積極貢獻。主辦有《人民長江》《水利水電快報》《長江年鑒》《長江技術經濟》《長江科學院院報》《水生態學雜誌》《水文化》等期刊雜誌。

長江委在職職工約1.5萬人,其中委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全委各類專業技術人才7600多人,累計入選省部級以上專家400多人,其中,累計入選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1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榮獲首屆全國創新爭先獎狀2人。截至2020年12月已建有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國家級綠色數據中心、1個國家引才引智基地、5個省(部)重點實驗室、7個省(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2個水利部科技推廣示範基地、1個水利部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另外還設有4個博士后工作站、6個實驗實習實訓基地、2個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30個創新工作室、5個行業首席技師工作室。

工作職責

(一)負責保障流域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受部委託組織編製流域或流域內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及有關的專業或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流域控制性水利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要水利項目與中央水利項目的前期工作。根據授權,負責流域內有關規劃和中央水利項目的審查、審批以及有關水工程項目的合規性審查。對地方大中型水利項目進行技術審核。負責提出流域內中央水利項目、水利前期工作、直屬基礎設施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流域內有關水利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后評估工作。

(二)負責流域水資源的管理和監督,統籌協調流域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受部委託組織開展流域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流域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組織擬訂流域內省際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以及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流域取水許可總量控制工作,組織實施流域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按規定組織開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

(三)負責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製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負責授權範圍內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審查許可;負責省界水體、重要水功能區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質狀況監測;指導協調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流域內地方節約用水和節水型社會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防治流域內的水旱災害,承擔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對重要的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實施流域防洪論證制度。組織制定流域防禦洪水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流域內蓄滯洪區的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指導流域內水文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負責流域水文水資源監測和水文站網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流域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庫及跨流域調水的水量水質監測工作,組織協調流域地下水監測工作。發布流域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以及流域水資源公報、泥沙公報。

(六)指導流域內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流域內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流域內所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授權範圍內河道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查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長江省際邊界重點河段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流域內河道采砂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流域內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流域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組織有關重點防治區水土流失預防、監督與管理。按規定負責有關水土保持中央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並監督流域內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受部委託組織編製流域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國家立項審批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流域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和公告。

(八)負責職權範圍內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水事違法行為;負責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流域內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流域管理機構內安全生產工作及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根據授權,組織、指導流域內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的安全監管。開展流域內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稽察。

(九)按規定指導流域內農村水利及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有關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負責開展水利科技、外事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承辦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承擔有關水利統計工作。

(十)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國有資產的運營或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內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及直管工程上網電價核定與調整的建議。

(十一)承辦水利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 027-82828704

2、規劃計劃局 027-82828503

3、政策法規局(水政監察總隊) 027-82828176

4、財務局 027-82828504

5、人事局 027-82828280

6、水資源管理局 027-82820669

7、水資源節約與保護局 027-82828223

8、建設與運行管理局 027-82820278

9、河湖管理局 027-82828838

10、河道采砂管理局 027-82927706

11、水土保持局(農村水利水電局) 027-82828725

12、監督局 027-82820535

13、水旱災害防禦局(水工程調度管理局) 027-82820499

14、國際合作與科技局 027-82828607

15、審計局 027-82828262

16、離退休職工管理局 027-82828363

17、直屬機關黨委 027-82828301

18、長江工會(中國農林水利氣象工會長江委員會) 027-82927590

二、事業單位

1、水文局

2、長江科學院

3、水利部中國科學院水工程生態研究所

4、陸水試驗樞紐管理局

5、長江勘測技術研究所

6、長江工程建設局

7、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

8、河湖保護與建設運行安全中心

9、網絡與信息中心(長江檔案館)

10、宣傳出版中心

11、人才資源開發中心

12、機關服務中心(局)

13、長江醫院(血吸蟲病防治監測中心)

14、長江流域水土保持監測中心站

15、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三、 企業

1、 長江水利水電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2、 長江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3、 漢江水利水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丹江口水利樞紐管理局)

4、 南水北調中線水源有限責任公司

5、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領導管理

歷任委主任、黨組書記

林一山(1950年–1982年任主任、黨委書記)

黃友若(1982年–1984年任主任、黨委書記)

魏廷琤(1984年–1994年任主任、黨委書記、黨組書記)

黎安田(1994年–2001年任主任、黨組書記)

周保志(2001年–2004年任副主任、黨組書記)

蔡其華(2001年–2004年任主任、黨組副書記;2004年–2012年任主任、黨組書記)

劉雅鳴(2012年–2016年任主任、黨組書記)

魏山忠(2016年–2018年任主任、黨組書記)

劉冬順(2023年–任主任、黨組書記)

歷任總工程師

何之泰(1950年–1957年任副總工程師)

李鎮南(1957年–1973年、1981年–1983年任總工程師)

楊賢溢(1973年–1981年任總工程師)

洪慶余(1981年–1986年任總工程師)

王家柱(1986年–1994年任總工程師)

鄭守仁(1994年–2019年任總工程師)

馬建華(2004年–2016年任總工程師)

金興平(2016年–2018年任總工程師)

獲得榮譽

長江委設計總成的“葛洲壩二、三江工程及其水電機組”和“長江三峽樞紐工程”先後榮獲國家首屆和2019年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榮獲國家級、省部級獎勵近800項,申請獲批各類專利1000餘項。

先後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5家委屬單位榮獲“全國文明單位”,一批優秀職工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稱號。

2021年4月27日,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其全國工人先鋒號。